独立法条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受理、审查、报批工作。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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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