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公布规划要求,设定使用条件,确定使用方式,并组织实施。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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