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招标
第七条
需要进行投资人招标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发展规划; (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 (三)已经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招标
需要进行投资人招标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发展规划; (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 (三)已经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