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招标

第十条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制度。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招标人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实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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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