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八十八条
第六章 港内值班 / 第一节 港内值班应当遵守的一般要求
第八十八条
船舶在港内停泊时,船长应当安排适当而有效的值班。对于具有特种形式的推进系统或者辅助设备,以及装载有危害、危险、有毒、易燃物品或者其他特殊货物的船舶,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特殊要求值班。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港内值班 / 第一节 港内值班应当遵守的一般要求
船舶在港内停泊时,船长应当安排适当而有效的值班。对于具有特种形式的推进系统或者辅助设备,以及装载有危害、危险、有毒、易燃物品或者其他特殊货物的船舶,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特殊要求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