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 第八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八十四条第五章 无线电值班 / 第三节 无线电值班职责第八十四条值班的无线电操作员收到遇险报警时,应当立即报告船长。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