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六十三条

第四章 轮机部航行值班 / 第三节 值班职责

第六十三条

值班轮机员应当指导本班值班人员,告知其可能对机械设备造成不利影响或者危及人命、船舶安全的潜在危险情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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