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 第六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六十三条第四章 轮机部航行值班 / 第三节 值班职责第六十三条值班轮机员应当指导本班值班人员,告知其可能对机械设备造成不利影响或者危及人命、船舶安全的潜在危险情况。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