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五十七条第四章 轮机部航行值班 / 第三节 值班职责第五十七条值班轮机员应当对运转失常、可能发生故障或者需要特殊处理的机械设备,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作详细记录。需要时,应当对拟采取的措施作出安排。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