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轮机部航行值班 / 第三节 值班职责

第五十三条

轮机长在机舱时,值班轮机员仍应当继续对机舱工作全权负责,除非被明确告知轮机长已承担责任。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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