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五十一条
第四章 轮机部航行值班 / 第三节 值班职责
第五十一条
值班轮机员是轮机长的代表,主要负责对与船舶安全有关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有效的操作和保养,并根据要求,负责轮机值班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机械设备的检查、操作和测试,保证安全值班。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轮机部航行值班 / 第三节 值班职责
值班轮机员是轮机长的代表,主要负责对与船舶安全有关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有效的操作和保养,并根据要求,负责轮机值班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机械设备的检查、操作和测试,保证安全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