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 第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航运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则以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编制《驾驶台规则》《机舱值班规则》等船舶值班规则,张贴在船舶各部门的易见之处,要求全体船员遵守执行,以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