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航运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则以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编制《驾驶台规则》《机舱值班规则》等船舶值班规则,张贴在船舶各部门的易见之处,要求全体船员遵守执行,以保证船舶航行安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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