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三章 驾驶值班 / 第四节 值班职责第三十三条值班驾驶员应当充分了解本船所有安全和航行设备的放置地点和操作方法,熟练掌握电子助航仪器的使用方法,了解这些设备性能及操作上的局限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