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 第一百零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百零八条第七章 驾驶、轮机联系制度 / 第二节 航行中第一百零八条因等引航员、候潮、等泊等原因须短时间抛锚时,值班驾驶员应当将情况及时通知值班轮机员。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