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备案种植基地所在地海关根据海关总署疫病疫情监测计划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计划,对备案种植基地实施病虫害疫情监测和农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监控。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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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