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6号)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船舶安全监督 / 第一节 安全监督目标船舶的选择

第二十一条

国家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针对特定水域、特定安全事项、特定船舶需要进行检查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综合运用船舶安全检查和船舶现场监督等形式,开展专项检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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