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十三条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