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十五条

第四章 车辆维护与修理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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