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十一条

第三章 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十一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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