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建立和完善电视剧审批管理的电子办公系统,推行电子政务。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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