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从事电视剧内容的制作、发行、播出活动,适用本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