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章 审查和许可第十八条审查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提出审查意见。审查人员与送审方存在近亲属等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或者参与送审剧目创作的,应当申请回避。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