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网约车经营行为

第二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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