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三章 保管和维护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信息机构应当配备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保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专网。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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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