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采集和审核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采集的初审、审核、复核、审批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岗位权限设置。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