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四章 查询和使用

第十九条

其他申请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单位的有效证明文件、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二)查询目的和法律依据; (三)查询的内容。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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