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四章 查询和使用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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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