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章 查询和使用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