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保管和维护第十三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的采集、保管和维护等环节涉及的书面材料应当存档备查。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