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中日渔业协定》正式生效之日起实施。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