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在暂定措施水域从事渔业活动的渔船发生渔事纠纷的,按现行的有关规定处理。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