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经批准在暂定措施水域从事渔业活动的渔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国家在暂定措施水域内实施的各项渔业资源养护的规定。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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