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章 稽察工作内容第九条稽察人员与被稽察项目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稽察人员不参与、不干预被稽察项目的建设活动。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