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第六章 稽察人员、被稽察单位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条

被稽察单位应积极协助稽察人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稽察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数据、合同、帐簿、凭证和报表,不得拒绝、隐匿和弄虚作假。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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