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章 稽察人员、被稽察单位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九条被稽察单位应自觉按照稽察办的要求及时提供或报送有关文件、资料。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