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稽察招告及整改

第三十一条

项目法人及有关单位必须按整改意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向稽察办报告。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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