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稽察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四条

稽察特派员应及时向稽察办提交事实清楚、客观公正的稽察报告。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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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