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四章 稽察程序和方式第二十条在某一时段内,为了保证稽察工作的连贯性,每个稽察特派员可负责相对固定区域内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