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稽察工作内容

第十四条

对建设项目计划下达与执行的稽察,包括计划管理和年度计划下达与执行,投资控制与概预算执行,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工程进度、形象面貌和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汛前施工安排和安全度汛措施等方面情况。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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