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章 稽察工作内容第十条稽察人员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等,对项目基本建设活动进行稽察。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