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积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及时移送有关统计违法案件材料。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