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章 统计资料管理第十七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统计资料在农业产业发展、乡村发展建设治理、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应用,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公布数据。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