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工资总额分级管理

第八条

实行工资总额预算核准制管理的中央企业,根据国资委有关制度要求,科学编制职工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报国资委核准后实施。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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