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章 工资总额管理程序第二十五条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情况经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于每年10月报国资委复核或者重新备案。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