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四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十五条

中央企业以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基础,根据企业功能定位以及当年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预算情况,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分类确定决定机制,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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