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