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实施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本办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非法利益。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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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