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不得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其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冒用他人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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