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后,实施机关应当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实质内容存在疑问,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应当指派工作人员就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应当如实提出现场核查意见。
- 制定机关
- 应急管理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后,实施机关应当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实质内容存在疑问,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应当指派工作人员就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应当如实提出现场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