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是指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是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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