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四章 保障和管理

第十五条

鼓励支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开发或者利用现有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信息分析工具,在特定产业或特定区域内积极探索开展信息分析、信息预警和产业发展咨询等高端服务或增值服务,按需开发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具以及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和专题数据库,助力创新创业,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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