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1994年8月18日公布的《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1998年3月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核发证办法》、2006年3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 1.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等级划分; 2.渔业船员健康标准; 3.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申请资历条件; 4.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